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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命替代审计师:检查章程!
2017年7月2日
Rédigé par : Marc Huynh
自 2016 年 12 月 11 日《萨宾法》2 号颁布以来,仅当法定审计师是自然人或单一成员法人时,才必须任命替代审计师(《商法典》第 L823-1、I、al.2 条)。但是,当公司章程规定任命替代审计师而未参考法国商法典第 L823-1 条时,则必须始终任命替代审计师,即使法定审计师是多成员法人实体。
公司是否需要修改公司章程以避免任命替代审计师?
贸易和公司注册协调委员会 (CCRCS) 指出,答案取决于法规的具体措辞:
如果公司章程不要求任命替代审计师,而只是在适用的情况下提及初始审计师的姓名,则无需进行修改。在这种情况下,公司可以在替代审计师的授权到期后,不再续聘该审计师。
如果公司章程规定“根据法国商法典第 L823-1 条”任命替代审计师,但没有进一步的细节,则无需进行法定修改。替代审计师的任期到期后,公司必须不再续聘该审计师。
如果公司章程规定任命替代审计师,但未提及法国商法典第 L823-1 条,则公司必须修改其章程。在这种情况下,公司仍有法律义务任命替代审计师。
重要提示:国家审计委员会 (CNCC) 还坚持认为,如果公司章程有要求,且未提及“根据法国商法典第 L 823-1 条”或“根据法国商法典第 L 823-1 条规定的条件”进行任命,则任命替代审计师是强制性的(CNCC 公报,2017 年 6 月,第 324 页:BRDA 18/17,信息 1)。
总而言之,公司是否必须任命替代审计师(或修改其公司章程以避免这样做)取决于其公司章程中的具体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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